监管

联系我们

新闻热线: 13034975678

进口啤酒过期14个月仍在销售,乐东乐城一品香龙腾酒业被罚3000元

时间:2020-05-07 10:11 阅读:1918

3月6日上午,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乐东黎族自治县乐城江南乐居A1栋108号铺面的乐东乐城一品香龙腾酒业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店的正中央一个货架上存放者6瓶德国保拉纳酵母新小麦啤酒,该批啤酒标示着酒精度为5.5%VOL;原麦汁浓度12.5°P;BEST BEFORE:09.01.2019;进口商为保拉纳啤酒(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马河大厦2座1618室;净含量:5升;生产日期:日/月/年(见罐顶);保质期为9个月。

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现已查明,该批啤酒瓶身上标示“保质期为9个月,生产日期:日/月/年(见罐顶)”,但在罐顶处未见标示生产日期,仅标示着“BEST BEFORE:09.01.2019”,且每瓶啤酒在BEST BEFORE:09.01.2019的下方皆有明显刮痕,乐东乐城一品香龙腾酒业负责人表示不知为何存在该刮痕。其中“BEST BEFORE:09.01.2019”翻译为中文意思为“此日期之前最佳:09.01.2019”,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该标示为保质期的标示方式之一。直至检查当日(2020年3月6日)该产品已超过保质期。乐东乐城一品香龙腾酒业负责人未能提供该批酒的检验合格证明及供货商资质证明。

4月22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乐东乐城一品香龙腾酒业违法经营的6瓶德国保拉纳酵母新小麦啤酒,并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