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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开启自助售药新模式

时间:2021-03-08 08:45

近日,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保亭县自动售药机销售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设置自动售药机,售卖非处方药。新规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保亭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可以设置自动售药机,本县行政区域内自动售药机销售非处方药品包括甲类非处方药与乙类非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可以在注册地址设置自动售药机,其中依托连锁总部的药学服务能力和实体门店存在配送管理能力的,还可以在注册地址之外设置自动售药机。

“我县现有药店55家,24小时营业的却没有,许可设立自动售药机对药店零售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的一项工作,用机器代替人来实现售药服务,不仅能满足百姓24小时的购药需求,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药店零售企业人工成本,我局也将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将自动售药机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日常监管,监督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亭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

据悉,该局将加大新规的宣传力度,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机,同时协助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医保移动支付”模式,使这一新兴业态在保亭县落地开花,打造非处方药售卖新格局,满足全县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保障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郭宏键 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