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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时间:2020-05-20 16:27
阅读:1573
为适应新形势下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求,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保证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我部起草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集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gslfc@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药政药械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农业农村部
2020年5月20日
附件:关于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