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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农安”将成未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要举措
“十三五”圆满收官,而“十四五”将要开始书写全新的宏伟篇章。“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开始实施“两步走”战略的第一个五年,将是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要在新形势下践行新理念,落实新举措。
首先,在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力争实现三个转变:
1. 局部监管要向全面监管转变
长期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一直是规模化的生产经营主体。然而,未来个体农户和家庭农场仍然是我国农业生产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十四五”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应将改变以往“抓大放小”的思路,要全面“摸清家底”,掌握风险隐患较大的散户信息,跟踪其生产经营过程的动态信息,做到“应管尽管”,将监管对象扩大到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全面监管。
2. 传统监管要向智慧化监管转变
“十四五”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化,物联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信息领域将爆发巨大的发展潜力。未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将覆盖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经营、贮存等全链条的数据信息,可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精准化治理、突发情况快速反应等提供决策参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3. 安全监管要向质量监管转变
“十四五”时期,民生保障将不再是简单托底数、满足基本需求,而是要抬基数、实现高品质生活。群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高、容忍度低,对营养健康的期望更加迫切。未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树立“大质量”的理念,以质量为根本,以安全为底线,促进质量和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两个“三品一标”建设,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快农业全产业链转型升级,引导农产品消费向绿色优质健康发展。
其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践行新理念。探索创新“阳光农安”的新格局,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变革,让政府监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质量安全变成老百姓看得见的放心。
实施“阳光农安”具有4点重大意义:首先,通过推行阳光农安,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新技术应用指导,品牌营销策划等服务,让生产经营者真正对自己的安全生产行为和产品质量负责,在推进农产品绿色优质发展过程中同步保安全,从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第二,通过推行阳光农安,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单兵作战转变为协同作战,加强部门间工作衔接,两部门可即时共享农产品检测结果、产地来源等信息,各行其责、环环管控,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对接,有效实施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
第三,通过推行阳光农安,开展农产品品质、营养成分等方面的风险评价,推动农产品品质分等分级,强化农产品营养品质科普宣传,拉动消费者需求;推动两个“三品一标”建设,展开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提高品牌社会认知度,引导消费者关注农业名牌,信赖农业品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高效处置,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另外,通过推行阳光农安,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发挥引领作用,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力量。通过推行阳光农安,可促进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强化风险交流,让每一位消费者充分了解,广泛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进程中,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
最后,在即将到来的“十四五”,要落实新举措。
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首先要统筹谋划布局。做好“阳光农安”顶层设计,研究起草“阳光农安”实施方案,加强培训,统一思想,积极推进“阳光农安”治理新格局形成;其次,要调整工作重心。把握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围绕“阳光农安”这一主线,要把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放在首位,把风险评估作为标准引领、消费引导的重要支撑,把风险监测、舆情监测和消费者投诉作为执法线索的重要渠道;另外,要健全配套制度。围绕新的工作重心和新举措,加快研究论证有关主体登记、产品目录、信用评价、投诉管理、数据共享等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出台试行推进意见。
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实施阳光生产,推动主体信息披露,2021年建议尽快完善全国生产主体名录库建设,100%掌握主体信息,在此基础上统筹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服务和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各地共享主体管理信息。深化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逐步实现全部生产主体自我承诺产品合格,开具合格证,并向前一步强化全程标准化生产,落实主体自控自检,向后一步加强信用评价,实现“阳光生产”看得见、有保障、有承诺、可信赖;
二是实施阳光监管,推动全程透明管理,2021年建议研究印发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各省份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监管责任清单;落实“双随机”抽查和网格内巡查检查,掌握问题危害清单;继续深化信用管理试点,对主体开展信用分级,运用好联合惩戒,公布信用红黑清单;支持开展智慧农安试点工作,利用AI、5G、高清影像识别等现代化技术,融汇大数据应用清单;
三是实施阳光消费,推动健康消费引导,2021年建议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开展农产品营养品质提升计划,研究制定高质量农产品品质标准,让消费真正成为生产的导向目标。通过官方网站、服务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权威发布消费指示信息,广泛开展风险交流;畅通社会投诉渠道,强化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对投诉、舆情等反应的问题快速处置,第一时间回应消费者的关切;
四是实施阳光考核,推动有效考核激励,2021年应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作为监管工作目标,向社会提交令人满意的答卷;要严格政府绩效考核,科学设立监管绩效指标,强化考核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正向推动作用,尤其是对基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优秀工作者给予表彰;积极推进行业自律,激发农业行业协会、市场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力量,强化农业产业的自我管理和监督,优化政策的推动与落实,实现质量安全工作的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