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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建议食用野生动物入刑,复旦专家:现阶段恐不可行

时间:2020-05-25 11:42 阅读:1255

  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严惩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行为”,来自全国的多位代表均带去野生动物保护立法修法的相关提案。

 

  其中有两个提案涉及到让野生动物食用者承担法律责任,引发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提交了一份关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建议对食用野生动物和宠物者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则说,要想根除购买野生动物交易和食用等行为,绝非通过一般的行政处罚手段可以解决,可比照“醉驾入刑”,因此他将在全国两会上提交提案,呼吁将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入刑。

 

  5月23日,上海自然博物馆的绿螺讲堂开启今年首场“新问题沙龙”,主题为“疫情之下的野生动物保护观察”。本次活动邀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病原生物系主任谢幼华、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王放、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党委书记张秩通以及《知识分子》科学新媒体主笔叶水送,几位专家分别从医学、生物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科学传播媒体等多个角度为公众带来一场与传统讲座不同的“思辨式”科普活动。

 

  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王放长期从事兽类保护生物学研究,他介绍,2015年中科院等单位在《科学》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章,认为中国的自然保护工作已经做出了巨大成就,但生物多样性的整体维持仍然不足,自然保护地的覆盖面积不够。从工作实践来看,大熊猫、金丝猴等少数物种有恢复,但更多物种的保护状况并不理想。在这种大背景下,禁食野生动物很有必要,但是如何补偿养殖户也需要仔细考虑。

 

  关于食用野生动物是否应该入刑,王放认为目前民众食用野生动物的情况非常复杂。比如有些餐厅提供野鸡,但这个“野鸡”既可能是野生的环颈雉,也可能是人工养殖的环颈雉。还可能是从美洲引进的人工养殖七彩山鸡,这种禽类包含在农业部的禽畜资源名单里,甚至商家可能用家鸡冒充野鸡。所以单单一个“野鸡”背后就有各种不同的情况,野兔、野猪等亦然。

 

  相比陆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的界定难上加难。譬如游客去农家乐游玩,吃一盘当地特产油炸小黄鱼,盘子里有可能会包括国家一、二类保护野生鱼类,不仅普通民众,甚至商家也难以辨别。更难的是大量野生海产该如何界定,比如市面上所有带鱼,和许多海生虾蟹类,以及大家熟悉的三文鱼等等都大量来自野生捕捞,不宜一刀切,让所有人都不能食用这些常见品类。

 

  “现在规定不能吃野生动物,只是一个大框架,具体填充细节的工作量十分浩大。”王放解释道,鉴别盘中的野生动物需要一定专业知识,而终端消费者缺乏这种判断能力。如果现阶段就将食用野生动物者入刑,执行起来难度太高,因此相对而言市场管理更加重要。

 

  此次举办的“绿螺讲堂”是上海自然博物馆面向普通观众的科普公益性讲座,自2015年以来,已连续举办157期,内容涵古生物、生物基因工程、土壤学研究、全球气候变化、地质古生物、食品与健康等多个领域。其中,“新问题沙龙”子系列活动,以“学术思辨、科学启迪”为主要目的,以“主题演讲+跨界对话”为主要的形式,旨在启发公众建立科学思维方式、传递科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