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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食安治理提出更高要求
本报记者 袁国凤
“ 新冠肺炎疫情对食品行业产生深刻影响,也对食品安全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食品企业如何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日前,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会长顾振华通过沃尔玛食品安全协作中心平台,“以新冠肺炎与食品安全”为主题,从监管者角度,就“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革除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应急措施的常态化”和“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等话题,在线与行业人士进行了交流探讨。”
强化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能在短短两个月内基本阻断了新冠肺炎的传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我国有一整套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顾振华介绍,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属于公共卫生事件。
早在2003年,国务院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四大类。
顾振华表示,我国对应急事故预案在食品安全法中也有明确要求,其中特别强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也应根据国家或者地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来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因此,预案对企业非常重要,日常应把预案制定好,并对预案进行不断地演练,使其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顾振华认为,预案的制定体现了企业两方面的责任。第一是法律责任,也为主体责任。第二是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降低经济损失,并满足市场供应。因此,制定好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在满足疫病控制的前提下,企业能尽快复工复产。
此外,顾振华还强调,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在全国抗疫的关键时刻,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从而为保护公共安全,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有力保障。
四方面措施应实现常态化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出台并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该怎样使这些措施常态化?
“我认为这些措施包括健康管理、个人卫生、饮食卫生和用餐卫生四个方面。”顾振华说。
顾振华表示,传染病的防控在技术层面上主要有三个环节:一是针对传染源,二是针对传播途径,三是针对易感人群。首先,对传染源采取的措施是控制传染源。除了人能传染外,动物也是传染源。其次,对于传播途径来说,采取的是切断传播途径。对于易感人群,采取的是保护易感人群。
顾振华介绍,围绕传染源的控制,从食品安全方面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措施,包括强调戴口罩、勤洗手;要消毒、烧熟煮透;用餐的分餐制、公筷、公勺等,这些都是切断传播途径的方法。
“接触污染物、使用卫生间、接触生的物料以及像吸烟等一些个人活动之后应洗手。正确的洗手程序看似简单,但真正按标准做到位才能对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作用。这次疫情后,已建立起的一些好的卫生习惯应坚持下来。”顾振华强调。
提升食安社会共治水平
顾振华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对食品安全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有序推动复工复产,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疫情期间怎样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等,这都充分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顾振华表示,食品安全监管旨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促进社会发展,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对于监管对象选择的随机性,需进一步改善。监督过程、监督结果、监督要求要公开化,在整个监管中要采取基于风险和全过程的监管。
另外,监管者要转变理念——绝大部分的企业都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如何更好地发挥企业的主体责任是完善监管的重要措施。一些重大案件并不是监管部门主动发现的,只有通过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更好的社会共治,才能真正有效地进行监管。
对于戴口罩和分餐、公筷措施是否会常态化,顾振华认为,疫情中的一些好措施和习惯将会延续。尤其是食品行业,一定要坚持戴口罩,如果不戴口罩造成食品污染,就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经历此次疫情,中国饭店协会以及一些地方有关部门,都在开始制定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把分餐制、公筷、公勺做出了标准化的规定。这项工作不仅需要餐饮业主动提供公筷、公勺,也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顾振华希望利用这次契机把这些良好的措施建立起来并得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