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健 摄)
1月3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表示,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在深化改革创新上下功夫。改革创新是激发活力的动力源泉。将持续完善准入准营规则和市场退出机制,为经营主体办理业务提供更多便利。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营造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的良好环境。同时,还将着力优化对经营主体的评价方式,更加注重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创新和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更加重视提高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在量的合理增长基础上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二是在促进公平竞争上下功夫。普惠公平的市场环境是激发活力的重要前提。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力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推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依法查处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既发挥好大企业的规模优势,推动提升核心竞争力,又保护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活力。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推动形成认同公平竞争、践行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三是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功夫。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活力和规范秩序的根本保障。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把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加快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更好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耐心做好沟通说明,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四是在完善帮扶措施上下功夫。科学精准的惠企政策是激发活力的有效手段。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经营主体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诉求建议,推动解决经营主体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在守信激励、质量技术帮扶、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更为务实、更加暖心、更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五是在规范市场秩序上下功夫。对违法者的查处就是对守法者的保护,是对激发活力的有力促进。将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坚决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在重点领域加快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促进经营主体提升合规意识、诚信水平,实现更加规范、更可持续、更有活力的发展。答记者问情况如下:
邢慧娜(栾海军 摄)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蒲淳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任端平先生,反垄断执法二司司长徐乐夫先生,质量发展局局长刘三江先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蒲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很高兴就“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和大家交流,并回答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下面,我先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在这些年的市场监管实践中,我们也切实体会到,经营主体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其活力的有效激发,发展内生动力的充分释放,对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着监管执法的重任,是广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者,也是经济发展的推动者,为大家做好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在深化改革创新上下功夫。改革创新是激发活力的动力源泉。我们将持续完善准入准营规则和市场退出机制,为经营主体办理业务提供更多便利。综合运用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营造无事不扰、有需必应的良好环境。同时,我们还将着力优化对经营主体的评价方式,更加注重从规模结构、活跃程度、合规经营、创新和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社会责任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更加重视提高经营主体的发展质量,在量的合理增长基础上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二是在促进公平竞争上下功夫。普惠公平的市场环境是激发活力的重要前提。我们将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力破除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推动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保障经营主体自主经营权。依法查处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既发挥好大企业的规模优势,推动提升核心竞争力,又保护好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活力。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推动形成认同公平竞争、践行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三是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功夫。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活力和规范秩序的根本保障。我们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把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加快完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更好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耐心做好沟通说明,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四是在完善帮扶措施上下功夫。科学精准的惠企政策是激发活力的有效手段。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经营主体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及时了解诉求建议,推动解决经营主体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在守信激励、质量技术帮扶、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更为务实、更加暖心、更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五是在规范市场秩序上下功夫。对违法者的查处就是对守法者的保护,是对激发活力的有力促进。我们将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坚决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同时,推动在重点领域加快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促进经营主体提升合规意识、诚信水平,实现更加规范、更可持续、更有活力的发展。
我先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谢谢蒲淳副局长的介绍,下面欢迎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春节临近了,我们关注到,总局最近部署开展了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的稳价保质工作。能否介绍这项工作的相关情况呢?谢谢。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元旦春节是消费的传统旺季,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质量备受关注。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新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围绕节日消费热点,建立食品、工业产品、生活服务、药品四大类监管清单。一是紧盯元旦春节消费热点,加强价格波动监测。紧盯“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火炉子”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围绕节日消费集中的米面油菜肉蛋奶、年夜饭预订、文化娱乐、酒店住宿、交通物流,及寒冷天气带来的药品、能源需求增加,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监测及跟踪分析研判。二是强化价格监管执法,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密切关注前期已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估可能影响市场秩序的潜在风险,提高市场巡查频次,切实加大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三是严把食品和质量安全关,守住消费安全底线。充分发挥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作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精准防控风险,坚决杜绝销售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加大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以产业集聚区、批发市场和农村市场为重点,持续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强化质量监督抽查,实行“台账式”管理,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消费特征,充分利用梯次监管工具箱,综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行政执法等方式,通过上线“价格收费行为监管监测预警服务平台”,召开“商超百货价格政策提醒会”,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燃气器具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一系列行动,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截至本月16日,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数48.11万人次,检查单位32.21万家。其中,价格领域立案数量252件,已处罚案件数量80件,罚没退金额达到53.36万元。产品质量领域立案数量1108件,已处罚案件数量279件,罚没金额262.47万元。食品安全领域立案数量2681件,已处罚案件数量2197件,罚没金额1074.51万元。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封面新闻记者: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目前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备受关注。请问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领域,市场监管总局采取了哪些常态化的监管举措?谢谢。谢谢您的提问。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平台经济的常态化监管问题,围绕助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谋划高质量的举措。具体到平台经济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领域,我们稳步推进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追责常态化监管思路。所谓“事前合规”,是指事前聚焦合规倡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我们更加注重提升企业的合规意识,制定出台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建立与平台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主动靠前一步服务企业合规经营。据了解,平台企业特别是大型平台企业近几年合规意识大幅提升,他们普遍建立了内部反垄断合规制度,配备了相应人力资源。目前看,由于反垄断合规意识大幅度提升,2022年8月1日新《反垄断法》施行以来还没有发现平台企业新增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问题。所谓“事中审查”,是指事中聚焦审查服务,提升审查质量效率。我们修订出台《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上线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业务系统,明确简易案件“双二十”内部工作要求,即从企业申报到正式受理原则上不能超过20天,从正式受理到审结原则上不能超过20天,超过的话系统将予以提醒,经办人员也要解释说明,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加清晰、稳定的监管预期。2023年我们从受理到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平均审查时间约为25.7天,其中简易案件为17.7天,在主要反垄断司法辖区中效率是处在前列的。2022年8月1日新《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在平台经济领域我们已依法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29件,没有附条件或者禁止的案件。所谓“事后追责”,是指事后聚焦执法威慑,强化责任追究。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及《未达申报标准但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处理工作规则》,对新《反垄断法》施行后新增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以及未达申报标准但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等“掐尖式”并购行为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制度威慑,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我们始终认为,“竞争政策就是发展政策”,反垄断监管的目的是督促企业依法做大做强、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秉承包容审慎监管态度,不断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服务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谢谢。个体工商户是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请问总局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有哪些进展?下一步在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方面有哪些举措?谢谢。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下面请我的同事任端平同志回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 任端平:
谢谢您的提问。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务院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为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建立总局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的部署要求,总局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三场个体工商户座谈会,与个体工商户代表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情况、问题和建议。健全问题转办督办机制,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普遍关心的问题,持续完善帮扶政策措施。二是开展服务月活动,会同13个部门构建多元帮扶机制,于2023年7月开展第二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共召开个体工商户座谈会2.92万场、走访个体工商户429.63万户,协调解决问题诉求和实际困难17.46万件。三是推进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在12个省份试点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明确“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型和“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认定机制和培育措施。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向好,活跃度和营收水平实现“双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67.4%,支撑了近3亿人就业。全年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同比增长11.4%。作为产业链和消费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个体工商户的稳定发展守住了街头巷尾的人间烟火气,维持了亿万家庭的生计,显示出我国经济的强大活力和韧性。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在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指导各地完善分型分类标准,建成全国统一的“个体工商户名录”,发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出台更为精准的政策措施,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质量。二是充分发挥“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作用。“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目前已经初步建成,正在不断丰富内容、拓展服务资源。我们将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有针对性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政策、市场供求、招聘用工、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等服务。三是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完善总局与个体工商户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推动解决难点问题,继续开展第三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加大对优秀个体工商户的激励和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活跃度监测,通过这些举措更好支撑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谢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食品安全是重大基本民生问题,我们想了解市场监管总局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又有什么样的计划?谢谢。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引和根本遵循。市场监管总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防范化解风险,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一是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和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企业依法依规配备食品安全员和食品安全总监,建立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实现问题发生后能够真正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制度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推动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出台食品安全配套规章16部,发布食品补充检验方法87项、快检方法49项,为依法监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三是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特殊食品注册管理流程,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严把准入关口;全面实行风险分级监管,配套制定监督检查要点表,加密高风险食品及企业的检查频次,指导地方加大抽检监察力度。2023年全系统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03.49万批次,不合格率2.72%,较去年下降0.14%。四是宽严相济惩处违法行为。在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办力度基础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3.45万件,其中免于处罚的案件3.35万件,案均罚款金额0.49万元,呈现下降趋势,这既反映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力效果,也是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这一结果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会商、重大事故和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的回答完毕,谢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请介绍一下总局在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方面的工作情况?谢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局长 刘三江:
谢谢您关注质量问题。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充分发挥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的作用。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我们将在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基础上,着力打造质量标杆和先进标准。在树立质量标杆方面,我们从“点线面”系统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一是遴选一批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更好发挥质量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中的作用。聚焦质量技术创新、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品牌竞争力增强等方面,在信息通信、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选树一批精益求精、质量卓越的领军企业,号召更多企业学习先进、看齐标杆。二是启动一批质量强链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更好发挥质量在支撑产业建圈强链中的作用。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领域重点产业链,绘制产业链质量图谱,形成质量问题清单、攻关清单、政策清单,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完善质量基础设施,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三是培育一批质量强县、强区、强镇,更好发挥质量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建立县域质量发展水平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县(区、镇)立足自身定位和资源禀赋,制定实施城市质量发展战略,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工具,促进城市精细化、品质化、智能化发展,夯实质量强国的基层基础。在增强标准先进性方面,我们将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提高一批技术、排放、能耗标准,更好发挥标准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提升家用电器、家具等大宗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的质量安全要求,升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推广新型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电等新型基础设施标准。提升乘用车、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提升重点行业能耗限额和终端产品能效标准。特别要加强关乎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和实施,实现“当强则强、应强尽强”。力争以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二是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更好发挥标准在国际竞争合作中的作用。构建更加开放的标准化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为完善国际标准体系贡献更多中国智慧。结合产业、贸易、工程建设等合作需求,加快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三是实施一批标准稳链重大标志性项目,更好发挥标准在产业稳链中的作用。聚焦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北斗规模应用等重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