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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县市场监管局公布4批次食用农产品
近日,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琼中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 》,琼中阳江黄军子熟食摊销售的老鸡、嫩鸡、鸭,琼中阳江朱楚光肉摊销售的猪肝,均被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近期,琼中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畜禽肉、蔬菜、水果类、水产品、鲜蛋类共5类产品8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1、琼中阳江黄军子熟食摊销售的老鸡、嫩鸡、鸭,检验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琼中阳江朱楚光肉摊销售的猪肝,检验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琼中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或用于鱼塘虾塘的消毒。《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抽检发现2批次鸡肉、1批次鸭肉、1批次猪肝中检出五氯酚酸钠残留,检出值分别为2.8μg/kg、1.8μg/kg、5.0μg/kg、3.8μg/kg。
五氯酚酸钠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进而进入人体内。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长期摄入这类物质,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琼中县市场监管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琼中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琼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赵文阳 郭宏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