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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2家冰粒厂生产的食用冰粒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近日,昌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昌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昌江石碌昌鑫食用冰粒厂和昌江石碌可浩冰粒厂生产的食用冰粒均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近期,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冷冻饮品1类产品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网络配图
昌江石碌昌鑫食用冰粒厂(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昌江县石碌镇海钢技校大门左侧)生产的食用冰粒(规格:10kg/袋,生产日期:2021-06-23),检验项目菌落总数760;2200;710;1200;1800,标准值n=5,c=0,m=250,M=-,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罗牛山腾德检测认证服务(海南)有限公司。
昌江石碌可浩冰粒厂(标称生产企业地址昌江县石碌镇昌江大道生态街东侧现财政局宿舍大门对面)生产的可浩冰粒(规格:10kg/袋,生产日期:2021-06-23),检验项目菌落总数18;210;500;25;25,标准值n=5,c=0,m=250,M=-,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罗牛山腾德检测认证服务(海南)有限公司。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冷冻饮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赵文阳 郭宏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