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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海囗19家零售药店被查处
时间:2022-04-14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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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以来,全市有18家零售药店因未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被责令停业整改;1家零售药店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将该店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新冠疫情以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市场监管,严密筑牢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网。
一是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印制《海口市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须知》海报,制作疫情防控动画宣传短片,进一步明晰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引导广大市民、游客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把“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和重点公共场所扫“地点码”等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监督执法,持续开展防疫专项督查、暗访,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行为“零容忍”, 坚持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及时主动媒体曝光,打好监管和执法“组合拳”,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三是坚持线下线上一致原则,主动约谈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及天猫、京东、美团等医药电商平台代表,专题研究解决“四类”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线上销售等突出问题,做到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
四是疫情期间,海口市市场监管系统取消休息,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全体机关干部分片包点,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赵文阳 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