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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案件中市场监管部门从重处罚的理由有哪些?

时间:2024-06-11 09:43 阅读:2695

《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从重处罚的情形和条件,其中,销售不合格的食品在哪些情形下会被依法从重处罚?从重处罚的条件有哪些?本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阅读指南

1.食品安全案件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罚的六大条件

2.哪些食品安全案件可能会被从重处罚?

食品安全案件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罚的六大条件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7条的规定,在六种情形下,食品经营者需要承担被从重处罚的结果:

(1)违法行为涉及的产品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或者违法行为持续时间3个月以上;

(2)造成食源性疾病并出现死亡病例,或者造成30人以上食源性疾病但未出现死亡病例;

(3)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4)拒绝、逃避监督检查;

(5)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实施同一性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后又实施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而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6条的规定,餐饮服务者,在连续12个月内已受到2次以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或者连续12个月内已受到一次责令停业行政处罚的,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有死亡病例等严重后果的情形下,也可能面临从重处罚情节。

哪些食品安全案件可能会被从重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以及本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时,应当依法从重从严。结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38种食品安全案件可能会被从重处罚:

要特别提醒的是,除食品安全领域外,价格、商标、药品、计量等领域也存在从重处罚情形。

文章来源:法案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