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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2026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时间:2026-02-06 14:47 阅读:3280

春节将至,为防范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氛围,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2026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请全市

广大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

一、依法合规经营,强化价格自律

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加强价格自律管理,不得利用不正当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二、规范明码标价,杜绝价外加价

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销售商品应当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清晰醒目,标价签应标示商品品名、价格、计价单位等要素,价格变动时及时更新标价;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或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热点重点领域,严守价格红线

(一)民生商品领域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特色节日商品经营一条街、社区团购、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销售粮油、蔬菜、肉类、蛋奶等重要农副产品,要合理确定购销差价,不得借节日旺销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二)餐饮服务领域

餐饮单位、农家乐、外卖经营者,要全面公示菜品、酒水、饮料、套餐、服务费、打包费等价格,年夜饭、团圆饭套餐须清晰列明菜品构成、分量、价格与服务内容,不得隐瞒附加收费。

(三)住宿旅游领域

宾馆、酒店、民宿、公寓等住宿经营者,要在线上预订平台、线下前台醒目位置公示房型、价格、入住退房规则、退改政策及附加服务收费,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取消订单或加价销售,不得拒绝履行价格承诺。

旅游景区景点要在售票或服务场所醒目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优惠政策等,不得强行向旅游者出售联票、套票。

(四)交通出行领域

机场、码头、汽车站、出租车、停车场、汽车租赁等各类服务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主动在线下售票窗口、企业网站、线上售票平台等公示各类票价、服务收费标准及退改签收费政策等内容,并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保持价格水平稳定。

春节期间,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价格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对价格欺诈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消费者如遇到价格纠纷或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相关证据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