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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酒、喝酒要注意!这几个坑最容易踩

时间:2026-06-03 17:03 阅读:3279

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全市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引导科学、文明、健康消费,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酒类产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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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酒类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品牌专卖店等正规经营场所,谨慎通过私人代购、不明微商、非正规直播等渠道选购。

不购买来源不明、价格异常偏低、无正规标识的酒类;不购买、不饮用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明的“三无”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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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时仔细查看产品标签,确保产品名称、配料表、酒精度、生产日期、生产者信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等内容清晰、完整、无涂改、无缺失。

进口酒类须附带规范中文标签,标签模糊、篡改或无中文标签的请勿购买。葡萄和酒精度≥10%vol的其他酒类可不标注保质期,酒精度<10%vol的低度酒,务必检查保质期,避免购买过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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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防范意识,警惕以食用酒精勾兑酒冒充固态法白酒、原酒、葡萄酒、果酒、黄酒,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糖蜜酒精冒充谷物酒精等掺假造假行为。

同时注意,白酒、葡萄酒不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养生配制酒不可超量添加添加剂,配制酒、蒸馏酒、啤酒等也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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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属于普通食品,不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合法保健酒为保健食品,必须标注“蓝帽子”标志及健字号批准文号,并仅限宣传获批的保健功能。

不轻信“治病酒”“养生酒”“降压酒”等不实宣传。市面上没有正规的“特供/专供/内供”酒,打着这类名号售卖的酒水全是假冒伪劣产品,切勿被“内部渠道”“限量稀缺” 等虚假说辞误导,科学、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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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自酿酒、浸泡酒应严格把控原料安全,严禁使用有毒有害中药材、非食用物质、霉变粮食等进行浸泡。不饮用成分不明、工艺不清、储存不当的自酿酒。家庭自酿酒不得对外销售,也不得在集体聚餐中提供。醇基燃料等非食用酒精,须与饮用酒分开存放、明显标识,严防误饮导致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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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酒类时请主动索取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电子订单、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如发现假冒伪劣、标签违规、非法添加、虚假宣传、无证经营以及销售“特供/专供/内供”酒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酒安全。

来源: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