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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公布18批次不合格食品豆芽成重灾区广百家超市等上黑榜

时间:2020-07-08 15:46

2020年7月6日,儋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0年评价性抽样检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儋州广百家超市销售的黄豆芽被检出违禁物4-氯苯氧乙酸钠。 

这18批次被检不合格的食品名单分别是:

1、儋州市那大镇赵壮荣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6-9),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检出值0.0156mg/kg,国家标准不得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293mg/kg,国家标准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禁止在生产豆芽时使用。

 2、儋州市乐民农贸市场罗振言蔬菜行销售的绿豆芽(生产日期:2020-6-9),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检出值0.0255mg/kg,国家标准不得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836mg/kg,国家标准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4-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细胞分裂,加快豆芽生长。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目前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上述物质的安全性尚无结论。但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豆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上述物质。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所致。

3、儋州市广百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6-5),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546mg/kg,国家标准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禁止在生产豆芽时使用。

4、儋州市乐民农贸市场罗振言蔬菜行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0-6-9),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079mg/kg,国家标准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5、儋州市那大镇启进蔬菜摊销售的豆芽(生产日期: 2020-6-9),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14mg/kg,国家标准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6、儋州市那大镇乐花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生产日期:2020-6-10),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啶虫脒检出值4.58mg/kg,国家标准值1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啶虫脒属氯化烟碱类化合物,是一种新型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突触部位的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干扰昆虫神经系统的刺激传导,造成神经递质乙酰胆碱在突触部位的积累,导致昆虫麻痹,最终死亡。对人、畜有毒,应加以注意。

7、儋州市那大镇吴丽伯水产品摊销售的花甲螺(生产日期:2020-6-16), 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氯霉素检出值2.39μg/kg,国家标准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氯霉素会抑制人体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过量食用氯霉素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8、儋州市那大镇阿三钦包子店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 2020-6-11),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铝检出值490mg/kg,标准值100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人体摄入后仅有10%-15%能排泄到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与多种蛋白质、酶等人体重要成分结合,影响体内多种生化反应,长期摄入会损伤大脑,导致痴呆,还可能出现贫血、骨质疏松等疾病,尤其对身体抵抗力较弱的老人、儿童和孕妇产生危害,可导致儿童发育迟缓、老年人出现痴呆,孕妇摄入则会影响胎儿发育。

 9、儋州市那大镇秦荣东熟食摊销售的卤猪耳(生产日期:2020-6-16),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胭脂红检出值0.00076g/kg,国家标注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胭脂红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食用着色剂,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要求执行,而在熏烧烤肉制品中,胭脂红不得使用。

10、儋州市那大镇阿教食品商行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20-6-16),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铝检出值452mg/kg,标准值100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11、儋州市王润妮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生产日期: 2020-6-10),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0.537mg/kg,国家标准值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12、儋州市那大镇御梁坊面点店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20-6-11),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铝检出值513mg/kg,国家标准值100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13、儋州市那大镇许记熟食摊销售的酱卤猪耳朵(生产日期:2020-6-16),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胭脂红检出值0.00016g/kg国家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14、儋州市那大镇志谋熟食摊销售的酱卤猪耳朵(生产日期: 2020-6-16)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胭脂红检出值0.00028g/kg,国家标准值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15、儋州市那大镇王雄超小吃店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 2020-6-12),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铝检出值465mg/kg,国家标准值100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16、儋州市那大镇朱桂心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生产日期: 2020-6-10),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啶虫脒检出值4.92mg/kg,国家标准值1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17、儋州市那大镇钟堂辉光鸡鸭摊销售的鸡肉(生产日期: 2020-6-12),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恩诺沙星检出值168μg/kg,国家标准值10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恩诺沙星是一种化学合成广谱抑菌剂,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18、儋州市那大镇麦家小食铺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20-6-12),经检验报告显示,检验项目铝检出值323mg/kg,国家标准值100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结论为不合格。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予以公布。(赵文阳 郭宏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