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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农药残留超标

时间:2020-09-16 09:37

9月15日,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今年第36期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中了解到,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7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65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食品为豇豆、小白菜、芹菜、豆角。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10批次不合格产品具体名单为:

琼海嘉积蔡升家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文昌市锦山镇锦山农贸中心市场吕秀兰蔬菜摊销售的豆角,检验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属于高毒农药,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不仅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很强的内吸活性。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克百威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文昌市锦山镇锦山农贸中心市场吕秀兰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甲拌磷是一种有机磷类内吸杀虫、杀螨剂,属高毒农药,对人、畜剧毒。农业部规定蔬菜中不得使用农药甲拌磷。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芹菜中甲拌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文昌市锦山镇锦山农贸中心市场张清香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儋州那大万福农贸市场邓泉清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儋州那大万福农贸市场邓香爱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儋州那大军屯农贸市场童秋玲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澄迈县福山镇福山农贸市场符瑜芳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亚第二市场王金香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儋州那大万福农贸市场王吉汝蔬菜摊销售的小芹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芹菜 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毒死蜱属中毒农药,在叶片上残留期一般为5至7天,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并会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据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