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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詹氏食品公司3批次枣制品违规使用防腐剂

时间:2020-04-17 11:15 阅读:1167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6类食品1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问题。

合肥市包河区詹小贝食品店经销的、标称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生产的蜜枣(凉果类)(分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为0.060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合肥市包河区詹小贝食品店经销的、标称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生产的兰花枣(凉果类)(分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为0.041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合肥市包河区詹小贝食品店经销的、标称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生产的兰花枣(凉果类)(散装称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为0.063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脱氢乙酸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

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创办于1995年,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曾获得“全国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荣誉。

安徽天润多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分公司(蚌埠市)经销的、标称合肥市松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苦荞片(蜜汁烤翅味),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为7.0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mg/g。

合肥市松涛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安徽凯韵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合肥)经销的、标称宣城市中良枣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兰花枣,霉菌检测值为19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50CFU/g。

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安庆旺鲜生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安庆市金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泰荔枝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为0.87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g/kg。

淮北市家和福顺商贸有限公司安邦店经销的、标称安徽君彩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枸杞子,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为0.74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过量使用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如长期过量食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对健康产生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