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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金融支持农业恢复生产和脱贫攻坚十条举措
时间:2020-03-1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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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业恢复生产和脱贫攻坚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落实好国家金融支农扶贫政策、拓宽涉农信贷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及融资方式等10项措施着手,大力支持农业恢复生产和脱贫攻坚。
《措施》提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担当做好当前金融支农扶贫工作,落实好国家金融支农扶贫政策,更好地发挥国家专项再贷款政策作用。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把优先使用中国人民银行今年30亿支农支小专项再贷款抓紧抓好,确保6月底前使用完毕。
同时,强调要拓宽涉农信贷渠道,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建立健全抵质押物价值评估制度;支持企业以保险保单、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进行融资。
《措施》还提出,我省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及融资方式,鼓励银行机构加快开发短、平、快且符合市场需求的涉农贷款产品。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根据涉农企业经营状况采取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发行各类企业债券,使用银行理财资金,帮助涉农扶贫企业融资。支持银行机构通过供应链金融支持方式,为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上下游小微企业客户提供针对性融资服务。
在落实《措施》的过程中,还要强化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强化政银企对接工作,相关部门要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做好我省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摸底工作,尽快向金融机构提供重点支持企业名单,推动解决支农扶贫融资担保难、信用贷款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