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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一反三、狠抓“常 态”持续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发挥药店 在”护航行动“中“哨点”作用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于防控的关键时期,近期省内多地相继出现确诊病例更是敲响了警钟。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领导高度重视,于3月28日联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综合执法局、县电视台等部门对临高县辖区内的药店进行随机督查,并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将走访的情况曝光,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一、践行立改,突出“三个重点”
联合检查组根据清明假期人员流动性大、长期防疫思想松懈等特点,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公共交通附近等人流量较大的街道零售药店;重点检查防疫措施不严,导致“哨点”不灵等问题;重点检查销售疫情防控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
二、举一反三,严查“六种违法行为”
1.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未对顾客实名登记,未及时上传系统;2.网络销售“四类”药品未遵循“线上线下一致”原则。3.对进店顾客未测体温、未查健康码、未询问症状及旅居史,并未要求全程佩戴口罩;4.上岗店员未持有有效健康码,上岗期间未全程佩戴口罩,未测体温做记录;5.药店经营场所未定期消杀并未做记录;6.向监测到体温超过37.3℃的发热病人销售药品。
三、巩固成果,“三步法”强化药店主体责任
本次联合行动共突击走访零售药店5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将采取“三步法”加强零售药店管控。第一步批评约谈,对思想松懈、防疫措施不力,“哨点”不灵的药店,直接约谈其法人和负责人,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第二步停业整顿,思想长期松懈、措施长期不到位、批评教育不为所动的药店,责令其主动停业整顿,确保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整改到位。第三步联合惩戒,对疫情防控不力,“哨点”作用没有发挥,造成严重后果的药店,移交有关单位追求其责任。(郭宏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