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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冷冻食品运输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2020年3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 (2020年第10号)”以加强冷藏冷冻食品在贮存运输过程中质量安全管理。公告要求:
当受托方应当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示要求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加强贮存、运输过程管理,确保冷藏冷冻食品贮存、运输条件持续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并按照委托方要求定期测定并记录冷藏冷冻食品温度。受托方应当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如实记录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委托贮存、运输的冷藏冷冻食品名称、数量、时间等内容;运输受托方还应当如实记录收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运输时间等内容。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运输结束后2年。 运输工具配置 运输过程 温度管控 追溯管理 对于冷冻冷藏食品运输过程中,运输条件应满足哪些要求呢?通常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装载】 【运输 】 不可擅自打开运输设备厢门及产品包装 控制温度 记录间隔 ≦5min,超 【卸载】
产品中心温度:通常在产品表面温度超出可接收范围时,测量产品中心温度,或采用双方可接收的测温方式测温并记录
【温度变化要求】:
装载前预冷厢体温度应达到运输温度的下限,如无法达到,温度偏差≤3℃ 装载过程易腐食品温度变化≤3℃ 运输过程食品温度变化≤3℃ 卸货期间,冷藏/冷冻食品中心温度波动辅导不超过规定温度的±3℃
【温度监测内容】:
【温度取样方法】
运输载体的环境温度
一般可用回风口温度标识过程中的,必要时以载体三 分之二到四一般可用回风口温度标识过程中的,必要时以载体三 分之二到四的感应器温度记录作为辅助。
运输过程中产品温度取样点
卸车时产品温度取样点
ü 靠近车门开启边缘处的车厢的顶部和底部
ü 车厢的顶部和远端角落处(尽可能远离制冷温控设备)
ü 车厢的中间位置
ü 车厢前面的中心
ü 车厢前面的顶部和底部角落
【追溯信息】
核心:温度信息,即建立和完善全程温度监测管理和环节间交接制度,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信息类型 | 信息内容 |
委托方信息 | 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资质 委托方地址 委托方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
产品信息 | 食品名称 食品数量 生产日期/批号 保质期 |
收发货信息 | 发货时间 收货时间 产品温度确认记录 外包装良好情况 操作人员签名 |
收货方信息 | 收货方名称 收货方地址 收货方联系方式 |
温度信息 | 环境温度记录 产品温度记录(采集时间和温度) 运输车辆信息 |
其他信息 | 温度测量设备 测温位置 测温时间 预冷时间 预冷温度 装车时间 作业环境温度 装车后的载体内环境温度 特殊情况追溯信息 |
【信息形成】
获取:必要时,获取:装卸期间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