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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省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1万辆

时间:2020-04-09 11:54 阅读:1164

《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0年行动计划》发布
今年全省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1万辆
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 除特殊用途车辆外,要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并开展新能源汽车公务出行试点 同时,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换的车辆也要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分时租赁汽车新增和更换的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本报海口4月8日讯 (记者邵长春 通讯员徐涛)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0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其中今年全省计划推广1万辆新能源汽车。

加快各领域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计划》强调,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除特殊用途车辆外,要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并开展新能源汽车公务出行试点。

同时,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换的车辆也要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汽车新增和更换的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底,全省公交车、分时租赁汽车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巡游出租车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

此外,网络预约出租车申请办理新增及更换的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换的旅游客车、班线客车使用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20%,新增及更换的城市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

《计划》指出,我省将继续落实全面放开新能源汽车限购政策,确保到2020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达3%左右。

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年)》要求,《计划》要求确保到2020年底全省电动汽车与充电桩比例在3:1以下。

海南今年将出台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做好2019年前建设并对外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验收工作,落实第一批补贴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同时,加快完善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平台功能,确保2020年底前,全省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率超过90%,以加强监测,改善用户体验。

同时,我省将加强规划衔接,科学提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加氢站网点设置及用地规模,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解决用地难问题。

今年我省将深入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建设,全年计划新增6个以上具备电动汽车充电条件的服务区;并继续在全省各市县开展“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探索“民用车用民用电”。

根据《计划》,今年我省将制定并出台全省(居住)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的工作流程,采用信用管理措施对物业公司进行约束,定期对不配合安装充电设施的物业公司进行通报;并发布充/换电设施建设服务指南,简化充/换电设施报建审批流程,建立监督服务和投诉热线。

我省将在海南电网网上营业厅开辟充/换电设施专用业务办理窗口,并简化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手续,落实开辟绿色通道和限时办结要求。同时参照加气站的管理,研究出台加氢站建设审批流程,选择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开展油/氢综合站建设试点。

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我省将研究国家补贴政策退出后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和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并加快推进各类充/换电设施的抄表到户工作,加大对转供电主体不执行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

此外,我省将建立停车管理统一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停车管理职责,通过12345便民服务热线对燃油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位现象加强管理;在特定时段试行部分车型新能源汽车共用城市公交专用车道,提高公交专用车道利用率。

同时,我省今年将出台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规范,开展全省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网点现场核查;并出台鼓励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结合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准入条件,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探索开展“车电分离”销售模式试点,进一步解决车辆购置成本过高、电池保养及售后维护等问题。

《计划》指出,我省今年将举办国际新能源汽车评价大会、国际新能源汽车展等一系列高端展会、赛事,营造全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良好氛围,并带动新能源汽车高端服务业发展。

此外,我省今年还将开展《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并纳入各市县考核,找准问题、凝聚共识,提升我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