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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溯源国家平台和标准亟待出台

时间:2021-04-26 11:06 阅读:3381

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产业发展委员会副会长  张签名

  从2003年开始,我国就不断推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以下简称“食品溯源”)的建设,尤其是RFID技术引入食品溯源,为“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体制建设在技术上提供了保障。而且,早在2019年,关于食品安全溯源国家平台和标准尽快出台的呼声,就见诸各大媒体。然而让人遗憾的是,这项工作至今还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没有取得明显的进展,食品安全问题依然是高悬在消费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问题出在哪里?笔者认为,根本症结有两点:一是溯源平台不统一,二是溯源标准不统一。这两个不统一的直接后果,便是食品溯源缺乏权威性和互通性。

  先说平台的不统一。目前食品溯源的平台模式大致有3类:一是企业自建类平台,二是政府监管类平台,三是公共服务类平台。这3种性质的追溯平台,有各自的优势,但也都有着很大的不足。其中,最大的不足在于各自为战,互不相连,结果是消费者无所适从,不知道具体通过哪一个平台得到的追溯信息才最权威公正、真实可靠。

  企业自建类平台的系统由企业自行搭载和维护,数据实时管理和挖掘,能提高企业产品流转效能,并有助于提升品牌形象。不足之处是没有第三方服务,网站建设和维护成本过高,且投入产出不成正比,适合实力雄厚的知名品牌企业,中小企业往往难以负担。

  政府监管类平台,如农业农村部的农垦农产品质量监管综合平台、商务部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还有部分省市监管部门的食品溯源平台。这类平台由于是政府监管部门出面主导建设,公信力相对较强,覆盖面较广,且面向全行业、全社会,但由于完全是政府组建,不能完全按照企业运营法则运营。

  公共服务类平台,多数由行业协会和信息化第三方企业搭建,本身既没有政府监管功能,也不是食品类企业,其愿景是借助专业化、流程化和规模化实现平台资源的全行业共享共用,以提供服务为主,包括产品服务和数据服务,如防伪标签、数据存储、分析和数据挖掘等。这类平台有两点不足:一是权威性和影响力有限,没有或缺少政府背景,公信力不足;二是由于其本身不具有公益性,被溯源的食品企业和消费者对其信任度也不够,作为食品企业运营重要组成部分的产品数据,在交付这类第三方平台时存在顾虑。

  再来看标准的不统一。由于我国至今对食品溯源没有全国性统一的溯源标准和溯源代码,只有部门标准或地方标准,所以各类平台的溯源标准参差不齐,有的在执行部门标准,有的在执行地方标准,有的甚至执行的是企业标准。

  面对这一尴尬现状,目前有些省市开始采用地方标准的形式,试图避开这一障碍。如上海市就明确表示,要利用地方法规,明确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品种范围、信息公开范围,并统一制定食品商品代码,要求进沪食品必须实现代码追溯。同样的,国内其他省市也都已经或开始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溯源代码和溯源标准。在食品流通早就实现全国统一市场的今天,溯源代码和标准却出现了地方性分割,各自为政各行其是。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食品企业溯源平台既不执行国家监管部门的行业标准,也不执行地方标准,执行的仅仅是企业自己定的标准。标准的混乱还间接造成了溯源代码的混乱,使得某些不法企业乘机浑水摸鱼。俗话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每个产品都应有自己特定的溯源代码,而且要求所有的记录都必须是真实的。然而,有的企业和商家乱贴溯源代码乃至低价出售信息混乱溯源代码等行为,使得溯源代码成了其新的利润源,既让消费者深受其害,又加大了监管部门的查处难度,更无法在溯源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和实现市场召回。此前曾有媒体曝光,一些不法分子专门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追溯码的定制服务,200万个起定制,价格为0.02—0.08元/个,产地等追溯信息竟然完全由定制方自行掌握。此举不仅扰乱了市场,也使消费者失去了对食品安全溯源的基本信任。

  制定和执行统一的食品溯源标准、建设全国统一的食品溯源平台堪属不易,但不能因此而不做或以各种理由拖着不做。其实,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在技术上已不成问题。如国家物联网标识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食品溯源方面主要采用异构标识识别、转换技术,通过算法进行异构标识匹配,识别不同标识所对应的类型,然后将非URI形式的物联网标识转化为URI形式的标识,从而可以实现食品信息的搜索、查询、数据记录与应用。食品企业接入国家物联网标识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就能直接使用该技术,无须自建溯源系统,以普遍使用的二维码标识为例,消费者只需扫一扫二维码即可获取溯源信息。

  至于全国统一的平台建设,虽然目前还是空白,但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现成的做法和经验。例如被誉为食品安全溯源经典案例的欧盟一“牛”一“马”的成功溯源,依靠的就是统一的欧盟平台和统一的欧盟标准。

  一“牛”指的是欧盟当年以疯牛病为契机,出台了畜体身份和登记系统,规定所有的欧盟产牛肉产品应包括该牛的出生国别、出生日期,育肥国别、与之相关的其他畜体(如该牛的父母、子女)的引用数码标识,屠宰国别、日期以及屠宰厂标识,分割包装国别以及分割厂的批准号,是否在欧盟成员国生产等重要信息。这意味着,这头牛从出生、喂肥、迁徙,到屠宰(或自然死亡)的一生都要进入欧盟的数据库,并通过条形码将这些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

  在比利时和荷兰,熏马肉是一道地方名菜,但2013年一场轰动全欧洲的“马肉风波”,却让不少欧洲人至今闻“马”色变。当年英国超市出售的意大利牛肉面及牛肉汉堡中,掺入了价格低廉的马肉,这种“挂牛头卖马肉”的欺骗行径已严重触犯欧盟的相关规定。东窗事发后,欧盟极其迅速而准确地侦破了这起马肉案。其破案的神器,便是欧盟各国建立统一的食品可追溯平台。该平台要求成员国强制执行可追溯制度和标准,如动物产品的源头追踪、饲料及饲养操作等信息都必须对消费者公开。除此之外,食品来源、送达日期、供应商、客户订单等信息也都必须填报并归入欧盟数据库。基于这一整套缜密的追溯系统,马肉在生产、加工、配送等各环节的嫌疑商便一一浮出水面,并得以迅速召回问题食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溯源平台势在必行且完全可行。而且,这样的平台不一定非要由国家部委分别建立,否则在食品安全溯源问题上,难免还会出现以往“八个部委管不好一头猪”的荒唐状况。有专家建议,不妨由国家主管部门牵头,以社会公益化为前提,面向所有具备一定食品溯源能力的信息化平台,通过招标授权的途径,组建以企业为运作主体、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统一食品安全溯源平台。与此同时,与国家标准委和相关行业组织合作,参考国内外的各种溯源标准,制定统一的全国适用的食品安全溯源标准。为体现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此类平台应属于公益性质,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这类平台以政策及经费方面的扶持。原则上应由国家一级平台、省市二级平台和地市三级平台共同组成,在执行统一溯源标准的前提下,各司其职并逐级上报汇总。这项工作的业务量很大,遴选平台也很复杂,须由国家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和试点基础上做好顶层设计,然后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