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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原料来了!10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
10月22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木聚糖酶等10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拟征求意见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名单: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木聚糖酶、纤维素酶
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3-岩藻糖基乳糖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可得然胶
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2’-岩藻糖基乳糖、6S-5-甲基四氢叶酸钙
增补质量规格要求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番茄红素、食品营养强化剂2’-岩藻糖基乳糖、食品营养强化剂D-泛酸钙、食品营养强化剂肌醇
庶正康讯「科学与法规中心」负责人李芃认为,中国在食品营养强化剂管理上持续的科学化与规范化进程,为产业技术革新提供了清晰的监管预期。这不仅意味着食品工业在健康配方与精准营养上的创新空间不断拓展,更标志着行业发展重心已从基础安全,迈向更高阶的营养科学与功能个性化新阶段。
以下是我们盘点的食品营养强化剂,点击阅读原文,可以查看全部名单
01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3-岩藻糖基乳糖
3-岩藻糖基乳糖是母乳中一种母乳低聚糖,用作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安全性评估,3-岩藻糖基乳糖在所申报食品类别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等允许3-岩藻糖基乳糖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该物质的使用量、使用范围及质量规格要求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公开征求氨肽酶等8种食品 添加剂新品种意见》中食品营养强化剂3-岩藻糖基乳糖的征求意见稿内容执行(附录C用于生产3-岩藻糖基乳糖的生产菌信息除外)。
02扩大使用范围的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2’-岩藻糖基乳糖
2’-岩藻糖基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8号及相关公告,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调制乳(食品类别01.01.03),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调制乳粉(食品类别01.03.02),干酪、再制干酪、干酪制品及干酪类似品(食品类别01.06),冷冻饮品(食品类别03.0),糖果(食品类别05.02),焙烤食品(食品类别07.0),饮料类(包装饮用水除外)(食品类别14.0)。经安全性评估,2’-岩藻糖基乳糖在上述食品类别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8号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等允许2’-岩藻糖基乳糖用于乳制品、焙烤食品、饮料、冷冻饮品、果酱等食品类别。
6S-5-甲基四氢叶酸钙
叶酸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22570)中规定作为辅食营养补充品可选择添加的营养素。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13号公告及相关公告批准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6S-5-甲基四氢叶酸钙作为叶酸的化合物来源用于调制乳粉、固体饮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3.01中涉及品种除外)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除13.01~13.04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食品类别13.05),增加食品中叶酸含量。经安全性评估,(6S)-5-甲基四氢叶酸钙在辅食营养补充品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第13号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用于食品。
03增补质量规格要求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2’-岩藻糖基乳糖
2’-岩藻糖基乳糖是母乳中一种主要的母乳低聚糖,用作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安全性评估,其生产菌生产的2’-岩藻糖基乳糖按照相关公告中使用范围及用量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2’-岩藻糖基乳糖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2’-岩藻糖基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8号及相关公告,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本次征求意见的2’-岩藻糖基乳糖是新生产菌来源的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D-泛酸钙
泛酸作为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允许用于调制乳粉、碳酸饮料、风味饮料、果冻等食品类别,D-泛酸钙是泛酸的一种化合物来源。
D-泛酸钙作为泛酸的化合物来源,增加食品中的泛酸含量。经安全性评估,新的生产工艺制得的D-泛酸钙在上述食品类别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允许其用于食品。
本次征求意见的D-泛酸钙是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制得,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调制乳粉(仅限孕产妇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即食谷物,包括辗轧燕麦(片)(食品类别06.06)、除13.01-13.04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仅限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运动营养食品)(食品类别13.05)、碳酸饮料(食品类别14.04.01)、风味饮料(食品类别14.04.02.02)、茶饮料类(食品类别14.05.01)、固体饮料类(食品类别14.06)、果冻(食品类别16.01),增加食品中泛酸的含量。
肌醇
肌醇作为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果蔬汁(肉)饮料、风味饮料等食品类别。
本次征求意见的肌醇是采用新的生产工艺制得,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食品类别14.02.03)、风味饮料(食品类别14.04.02.02),增加食品中的肌醇含量。经安全性评估,新的生产工艺制得的肌醇在上述食品类别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质量规格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执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允许其用于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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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