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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生产、流通、储备环节破除粮食安全制约

时间:2020-08-10 09:50 阅读:1171

    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我国“米袋子”“菜篮子”供应基本充足、市场稳定,小麦、稻谷、玉米三大主粮自给率在95%以上,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然而,作为全球最大的粮食进口国,我国粮食供求矛盾日趋突出。2008年至2017年10年时间内,我国总粮食自给率从92.19%降至82.30%,总体呈下降趋势,个别粮食品种对外依赖度过高。

  当前制约我国粮食安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粮食生产能力、流通能力及储备能力三环节,具体包括:

  耕地资源有限。我国耕地面积约18亿亩,但总体上山地多、平地少,宜林地较多、宜农地较少,且土地资源分布不平衡,地区间生产力差异显著,大国小农的农业生产格局将长期持续。

  种粮效益较低。“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谈种地”现象较为普遍。受人民币汇率影响,进口粮市价普遍低于国产粮,造成国产粮缺乏竞争力,降低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粮食结构需调整。据统计,2019年我国累计进口谷物和谷物粉1785.1万吨,同比下滑12.8%,进口大豆8851.1万吨,同比增长0.5%。大豆作为优质蛋白及优质饲料重要来源,一旦出现交付、运输问题,可能会引发国内物价上涨连锁反应,进而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科技水平有待提升。当前我国粮食生产水平、粮食流通服务、加工转化产品有效供给及新技术应用推广明显滞后,存在融合层次浅、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少等突出问题,粮食资源转化综合利用能力不够。

  粮食流通受阻。受新冠肺炎疫情、非洲蝗灾、澳洲大火等影响,越南、柬埔寨和缅甸等主要产粮国开始限制粮食出口,加上全球物流阻滞以及疫情对全球粮食种植生产造成的负面影响,全球粮食价格波动,供应链面临挑战。

  法律保障不足。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保障粮食安全的法律。值得期待的是,粮食安全保障法已列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此外,农业机械化、数字化程度不高,粮食收购主体单一、补贴标准偏低及全球经济市场动荡,对我国农业基础和粮食安全均产生一定影响。

  为破除上述瓶颈,建议从以下方面切实加强粮食生产能力、流通能力、储备能力建设: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种粮实施奖补。整合现有各类涉粮农财政资金,加大对应耕尽耕种粮户的支持,激发粮农种植积极性。建立高产能梯度奖励机制,增加产能以提高国产粮竞争力,缩小国内外粮价差。建立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使种粮收益维持在合理水平。

  因地制宜,建立土地复垦基金。动员社会力量和政府共同筹划部分资金作为本金,由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当地政府提供配套贷款,成立一定规模的土地复垦基金,支持撂荒地复耕生产,争取尽早实现应耕尽耕。

  合理调整粮食种植结构。一是调整优化农产品种植结构,降低特定品种进口依赖。二是鼓励耕地轮作不同经济作物,保持土壤肥力。三是加大农产品贸易政策协调,对大豆等重点农产品进口国予以技术和物资援助,确保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构建多元进口格局。一是在严格落实“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寻求扩大与粮食及农副产品出口国家合作,用好用活“一带一路”平台优势,加强与产粮大国和地区的农业生产合作,确保我国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二是建立健全促进粮食供求平衡的长效机制,加强国内各省市产销对接,以订单作业、就地加工等方式,变“储粮于粮库”为“流通于市场”。

  加快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进程。全面梳理粮食安全保障的法规条文,对法律规定之间相冲突及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修正,对涉及粮食安全的一些立法空白进行补充和完善。此外,还要注意在规则和法律上与国际接轨、与世贸规则相协调,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产业准入、粮食进出口许可、关税、检验检疫等相关制度,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加强粮食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加强对粮食安全的日常监管,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入市,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监管主体加大信息化及智能化粮库建设力度,加强对中储粮及地方储备粮质量安全的监管,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使粮食可溯源可追踪,确保粮食安全储备与保障供给能力。

  (作者:周小亮系民建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建福建省委委员,福州大学民建经济研究院院长;肖昌贵系福州大学民建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本文系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课题〔FJ2019ZTZ003〕阶段性成果)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