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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亚硝酸盐、菌落总数超标

时间:2020-05-12 11:10 阅读:1867

13批次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河北古潭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2CFU/250mL;2CFU/250mL;1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巴彦淖尔市洛沅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洛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未检出;27;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包头市慧鑫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64;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标称巴彦淖尔市蒙特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阴山岩泉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16;4;5;未检出;未检出(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重庆道奇饮料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CFU/250mL;1CFU/250mL;55CFU/250mL;50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由高安市小南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高安市祥符红谷山泉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52,3,4,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由上饶县仪君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横峰天运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瑞峰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23,36,42,17,45(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由永新县黄竹岭饮用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永新县黄竹岭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竹岭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30,0,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由遂川县源石山泉饮品厂生产销售的家友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20,1,0,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由萍乡万龙山矿泉水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芦溪县甜甜山泉水厂生产的甜竹牌甜甜山泉桶装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100,52,18,89,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嘉善县干窑镇如莲酒坊销售的标称嘉善蜜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98、88、61、0、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松林饮用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余姚康寿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奥思特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1、6、77、46、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3批次饮用水亚硝酸盐超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内蒙古多伦县蒙伦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姑娘湖饮用纯净水,亚硝酸盐(以NO2-计)检测值为0.045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05mg/L;铜绿假单胞菌检测值为112;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抽检发现,贵安新区党武乡蒋惠英食杂店销售的、标称贵州龙行神州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欢乐潭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以N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11mg/L,标准值为≤0.005mg/L。

标称毕节市七星关区宜万家山泉水厂生产的宜万家山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亚硝酸盐(以NO₂⁻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33mg/L,标准值为≤0.005mg/L。

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若饮用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水可能会引起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的亚硝酸盐(以NO₂⁻计)最大限量为0.005mg/L。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硝酸盐有天然来源和人为来源,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当,也会导致输水系统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

天猫悦动力旗舰店饮料菌落总数超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新疆优悦佳品饮料有限公司委托博爱县喜多力饮品有限公司生产,天猫悦动力旗舰店[经营者为优悦佳品(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无汽苏打饮料(蜜桃味),菌落总数检测值为1.3×103;2.2×103;5.4×102;1.1×103;4.6×102(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2,M=104(CFU/mL)。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7101-2015)对饮料中的菌落总数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4CFU/g的,且至少3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2CFU/g。

另有这些饮用水耗氧量、界限指标等项目不合格

耗氧量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定州京阳纯净水厂生产的玉珊瑚饮用纯净水,耗氧量(以O2计)检测值为4.8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2mg/L。

耗氧量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用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氧化剂的量,它是反映水体中有机及无机可氧化物质的常用指标。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规定,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以O2计)不得超过2.0mg/L。

界限指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标称内蒙古贺斯格乌拉原之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之源,界限指标-偏硅酸检测值为2.16mg/L,标准规定为31.32~33.54mg/L。

标称内蒙古贺斯格乌拉原之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乌拉盖冰泉,界限指标-偏硅酸检测值为3.31mg/L,标准规定为31.32~33.54mg/L。

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水受环境、季节等因素影响,界限指标含量波动;还可能是部分生产厂家为追求利益使用非矿泉水冒充矿泉水。

大肠菌群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威海市荣成渡边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中大肠菌群检测值为6,<1,<1,<1,<1(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