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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超市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被罚3万元

时间:2021-07-07 09:06 阅读:2118

海口某超市违法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被罚3万元!近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秀英区兴海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货架上摆放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产品材质为聚丙烯,英文缩写:PP,为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产品。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产品采取扣押措施。

经查,海口秀英兴海超市是一家经营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的超市,面积250平方米。该超市于今年2月28日和3月31日分别购进涉案产品20袋(规格为50只/袋和100只/袋的各10袋)和40袋(规格为50只/袋和100只/袋的各20袋),规格为50只/袋和100只/袋的价格分别为8元和16元,成本价分别为6.8元和13.8元,货值576元,已销售18袋,剩余42袋(规格为50只/袋的有20袋,规格为100只/袋的有22袋),违法所得29.6元。

近日,海口市市监局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因违反《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该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及42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

来源:海南特区报  记者: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