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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食品抽样流程4大疑难点!
抽检现场没带执法证,商家能拒绝抽样吗?网络抽检农产品必须监管人员陪同吗?这些看似基础的流程问题,却是基层执法和企业常遇的争议点!本期聚焦抽检流程合规性,拆解《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等核心条款,带您厘清实操细节。
Q1
网络抽检农产品委托抽检机构抽样时,是否需要至少2名监管人员现场陪同抽样?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第一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委托承检机构抽样。委托抽样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
Q2
抽检机构抽检农产品时,被抽检单位无法提供进货凭证,能否继续抽检?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第二条规定,现场抽样时,应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同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风险监测、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中的抽样,不受抽样数量、抽样地点、被抽样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限制。
Q3
食品抽检执法人员未当场出示执法证,经营者是否可以拒绝抽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抽样人员执行现场抽样任务时不得少于2人,并向被抽样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示抽样检验告知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由承检机构执行抽样任务的,还应当出示任务委托书。
Q4
国家、省、市、区各级食品抽检(包括农产品、餐具、预包装食品等各种食品的抽检)是否需要执法人员陪同?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只有案件稽查、事故调查中的食品安全抽样活动,应当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或者陪同。正常的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等抽检,可以由抽检机构凭任务书进行抽检,无需执法人员陪同。
同时,根据“食品抽检司召开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推进会”(2022.8.29发布,总局抽检司官网可查询)一文中提到“二是落实食用农产品和重点冷链食品监督抽检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检”,请问这个“监管人员陪同抽检”应当依据哪部法律法规开展?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第一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自行抽样或委托承检机构抽样。委托抽样的,应当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
划重点
抽检流程“三必须”
人员资质必须核验、陪同要求必须明确、抽样凭证必须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