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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培训的通知
关于参加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培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为推动真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人员职责,建立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考核。为提升海南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领域专业人员的素养能力,落实服务“四个安全”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总监专项人员线上培训课程,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海南省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1.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含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企业内部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要求就当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的从业人员。
2.食品销售企业:食品销售企业(含特殊食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管理总监、食品安全员。
3.餐饮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企业内部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要求就当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的从业人员。
二、课程内容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食品安全管理技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案例教学等。
三、人员课程培训类别
此次人员课程培训(食品安全专项)的类别为:
(1)食品安全管理员;
(2)食品安全总监。
四、培训时间安排
此次培训采取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参加学习的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安排学习时间,自报名之日起一年内可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反复学习。
五、培训合格证书
完成既定课程培训内容并通过结业考试后,系统自动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六、费用标准及缴费方式
1.费用标准

2.缴费方式
(1)自主报名:PC端:参加人员自行注册登录平台(http://www.fscelearning.com),购买相应课程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学习。
移动端:参加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的培训学习-课程报名中,购买相应课程后即可学习。

(2)统一采购:采购单位将学员信息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系统统一导入学员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给各企业用户分配课程,设置账号,学员直接登录系统进行学习。
联系人:
赵文阳 13034975678
1013831649@qq.com
陈更聪 18976370063
cgc20082009@126.com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
2023年6月15日

培训合格证书样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