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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第15批“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迅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要求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案件,切实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公开曝光第十五批相关典型案例。
1.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案
2020年3月11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称大丰区蔡某酒店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该酒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查获死体黄鼬7只、狗獾1只。经查,该酒店经营者蔡某从张某洪(涉嫌非法狩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处购进涉案的黄鼬7只、狗獾2只(其中1只狗獾已被蔡某吃掉),均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经鉴定,上述8只动物均属于国家“三有”(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保护野生动物。大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2.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案
2020年1月27日,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市场监管局联合道县林业局、道县森林公安局对道县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刘某某水产品经营店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现场查获活体虎纹蛙312只(50公斤)、银星竹鼠48只(79公斤)、狗獾34只(100公斤)。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合法来源证明和检疫证明。道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调查组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没收的涉案野生动物及制品进行无害化销毁并处罚款。
3.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案
2020年1月27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桃源县漳江街道姚公潭村谢某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桃源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联合桃源县林业局、漳江街道对当事人谢某家里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死体黄鼬21只、竹鸡24只、斑鸠2只,活体竹鼠3只、野鸡1只、猪獾1只。桃源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调查组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没收的涉案野生动物及制品进行无害化销毁并处罚款。
4.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案
2020年1月27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桃源县漳江街道渔父祠社区廖某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桃源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联合桃源县林业局、漳江街道对当事人廖某家里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死体黄鼬5只、大王蛇4条,活体竹鼠3只、野兔3只。桃源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调查组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对没收的涉案野生动物及制品进行无害化销毁并处罚款。
5.安徽省广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0年1月9日,安徽省广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广德市森林公安局开展野生动物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广德市桃州镇中心集贸市场个体户方某海的经营场所涉嫌违规交易野生动物制品。检查人员在该经营场所冻库内,现场查获死体赤腹松鼠63只、野鸡(环颈雉)19只、珠颈斑鸠140只、野兔(草兔)35只、野鸭5只、竹鸡12只、狗獾1只,活体黄麂(小麂)1只、黄缘盒龟3只、平胸龟1只,野猪肚42个,疑似野生动物肉块13块,当事人均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广德市市场监管局当场扣押涉案野生动物制品,并提取样品送交鉴定。经鉴定,部分疑似野生动物肉块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梅花鹿。3月14日,广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将该案移交广德市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