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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泉监管所与4家超市签订《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
时间:2021-08-26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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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超市食品供应渠道的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以承诺促自律,以自律保安全,共同营造诚信、守法、放心、舒心的食品消费环境,龙泉监督管理所按照《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关于继续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的通知 》工作要求,以承诺自律为前提,结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保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部署,加强对辖区内食盐市场存在的经营渠道不清及违法购销的堵点问题的监管,重点查经营资质、经营渠道、查经营范围、查标签标识等整治内容。
龙泉监管所共出动6人次,2车次,检查4家超市,严格要求超市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安全自查,严控食品采购来源,并认真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采购食品均来自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较强的供应商且质量安全可靠可控,共与4家超市签订了《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书》。对海口龙华程跃综合超市经营的食盐进货的电脑台账和部分纸质台账归档不规范行为,现场责令整改。(蔡杏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