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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2批次黄豆芽被检出禁药“6-苄基腺嘌呤(6-BA)”

时间:2021-12-27 10:02

  近日,昌江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八期)》称,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石碌镇中心市场2家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被检出禁止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6-BA)”。

不合格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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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昌江石碌仁X蔬菜摊(昌江县石碌镇石碌中心市场蔬菜类67号)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2021/11/17的黄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 实测值为11.1μg/kg,标准值是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昌江石碌教X菜摊(昌江县石碌中心市场一楼225号) 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2021/11/17的黄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 实测值为11.0μg/kg,标准值是不得检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苄基腺嘌呤(6-BA)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昌江县市场监管局和昌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石碌镇石碌中心市场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石碌仁X蔬菜摊石碌教X菜摊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网站予以公布。

  昌江县市场监管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