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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食品被罚5万

时间:2022-07-05 08:46 阅读: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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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泰阳椰榴莲干,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5万元。

      据了解,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阳椰榴莲干经抽检发现,其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4月28日,执法人员向该公司送达《检验报告》、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并进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对不合格食品发布召回公告,排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立即整改。

      该公司向其经销商下发并张贴召回公告,召回数量为46包。随后,该公司召回不合格泰阳椰榴莲干数量为46包,加工费1.4元/包。

      该公司已排查问题原因,认为此次产品不合格是由于工作人员未做卫生防范措施,未戴手套进行分装所导致微生物指标超标。针对不合格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如下:加强对员工培训,食品生产过程中规范操作,规范生产,并将整改后产品送检合格。

      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泰阳椰榴莲干,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4元;2. 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