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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
时间:2022-12-05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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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以下简称《规定》),督促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1月30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屯昌县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会议由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洪平主持,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室,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罗洪平副局长从《规定》出台背景、内容和后续重点工作安排等方面对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就经营单位如何贯彻执行《规定》进行详细讲解和说明。
会议强调,各食品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落实“三项制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要落实企业主体分级负责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岗位职责,切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企业终端。
下一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推动《规定》实施为契机,牢牢把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一关键,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抓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建好“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纪要”三本台账,持续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