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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村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时间:2021-03-16 10:24

本报记者  王薇

  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脱贫地区面貌和脱贫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还有许多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农业规模经营是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可行途径,推动农村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近日,中山大学教授刘昕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的话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刘昕表示,要立足小农分散的国情农情,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重视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模式多样的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济项目。调查显示,目前农村承包地流转约占全国农村承包地面积40%,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已经超过三分之一,有7000多万户或多或少流转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经营50亩以上土地的农户有350万户,累计经营达3.5亿亩,平均1户100亩。因此,应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扶持现代技术装备社会化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户家庭承包地愿意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就流转,没有意愿流转的,可以创造共享现代技术装备的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建设,刘昕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形式多样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引领乡村治理取得实效。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进一步重视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模式多样、持续性强的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济项目,通过发展现代农业等实体经济,进一步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要进一步提升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与小农户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实现更多农民就业,把决战脱贫攻坚的制度机制优势转化为乡村振兴的治理效能,是实现乡村建设向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保障。

  扶持现代技术装备社会化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是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可行途径,应高度重视培育现代技术装备社会化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农机的跨区作业,向更多的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使小规模的农业经营也能分享大机械的效率。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持和培育规模适度、生产集约、效益明显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运用土地流转和社会化服务双管齐下法宝,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水平以及社会化服务有机衔接。高度重视推动和扶持一批产业多元、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区域发展效果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进一步重视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作为政策扶持的重点,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出台政策措施,统筹使用各项涉农资金,为农民创业提供平台。

  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农业职业教育,重视培育现代技术装备社会化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经理人、农民合作社经理人和家庭农场主,培养现代乡土农业职业人才。作为政策扶持的重点,重视和鼓励引导企业员工、大学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科技人员、执业兽医等到农村创新创业,推动本地培养和引进输入相结合,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为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增添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