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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菜”利弊几何?专家:刻意夸大需承担法律责任
日前,
某网红在带货一款预制菜时,
称“预制菜是最应该给孩子(吃的)”
引起网友热议。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预制菜方便便宜,但也存在部分菜品单一,口感打折等问题。
相关专家认为,对于食品大家可以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不应该被刻意地去定义。如果故意去夸大宣传或者误导消费者,信息发布人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关预制菜等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表决通过 1月26日, 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 将于 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六十八条 对近年来发展迅速的预制菜原料和成品的 全程监管、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 作出了规定: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预制菜原料和成品的生产、销售、贮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环节加强全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省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分别将预制菜成品、原料纳入本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并对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相互通报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等信息。 预制菜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监督管理措施由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根据国家关于预制菜的定义、标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制定。 2019年4月, 教育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健委 联合发布实施的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明确要求: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学校应当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在2021年8月, 前述三机关发布的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 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更是要求学生餐应搭配多种新鲜蔬菜, 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 不得超过两小时。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确保营养健康。学校要配备有资质的专职或聘任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依据《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技术指南和标准,鼓励使用膳食分析平台或软件,编制并公布每周带量食谱。学生餐应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搭配多种新鲜蔬菜和适量鱼禽肉蛋奶。学校食堂应定期听取用餐人员意见,保证菜品、主食质量,丰富不同规格。合理加工、烹饪学生餐,减盐、减油、减糖,少用煎、炸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学生餐从烧熟至食用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食品成品按规定量留样48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