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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包间内装摄像头引争议 律师:需提前告知消费者

时间:2021-03-02 11:47

是为了更好地服务顾客,还是监控顾客?近日,海底捞多家门店被曝在包间里安装了云台式摄像头,这一行为是否侵犯消费者隐私,引发网友热议。

3月1日,海底捞总部客服回应澎湃新闻称,海底捞确实有在北京部分门店内的包间里安装摄像头,初衷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用餐安全,“我们不会滥用摄像头,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我们遵照了国家的相应法律法规。”

前述海底捞总部客服强调,部分门店里会有摄像头的明确提示,海底捞也会告知消费者在包间内安装了摄像头,不过“各个门店执行起来有差异。”

前述客服称,目前暂无法告知具体哪些门店安装了摄像头,“但是会有标志提示,会告知顾客”。

澎湃新闻记者3月1日随机询问位于湖南长沙等地的5家海底捞门店,对方均表示在包间内安装了监控摄像头。部分门店称,有监控的地方都有温馨提示。

其中一家海底捞分店客服告诉澎湃新闻,海底捞在大厅内的包间里确实安装了监控,没有明确的标识,如果有顾客需要用监控,需要领导提前批准。

一位餐饮业从业者告诉澎湃新闻,餐厅常在大厅、厨房内安装摄像头,一般不会在包间内安装摄像头。包间一般私密性较强,“如果消费者需要私密会晤,这个情形下是不方便对外的,录像会有泄露的风险。综合这些情况考虑,作为店家只能选择不安装。”

前述餐饮业从业者表示,一般半开放的包间内可能会安装摄像头,但全封闭的包间安装摄像头的情况很少见。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如果部分海底捞门店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在包间安装摄像头,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隐私。

丁金坤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丁金坤称,宴席中,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是私下谈话,不宜公开。如果泄露,则会让消费者不安。所以包间不该装摄像头监控客人一举一动。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虞元坚也认为,海底捞的行为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

虞元坚称,消费者选择包厢,很大程度是基于包厢空间的私密性,如果部分海底捞门店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安装摄像头,一定程度上就侵犯到了消费者的私密空间、窥探到了顾客的私密活动。

如果海底捞告知消费者安装了摄像头,算侵犯隐私吗?对此,虞元坚律师称,如果海底捞提前告知则不属于侵犯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隐私的范围强调了“是否愿意为他人知晓”这一主观心态,消费者明知行为可能会被观看,而不介意,就不存在侵犯隐私。

虞元坚表示,对经营者来说,安装监控摄像头可以规避很多麻烦。对于封闭式包厢,摄像头建议安置在明显易于发现的位置,或者有所提示。如果视频未经允许流出,消费者可根据对自身造成的侵权后果,而选择是否起诉处理。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