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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塑料制品企业被罚100万元:伪造标志 虚假误导

时间:2020-12-01 08:27 阅读:1219

生产销售塑料制品涉嫌伪造认证标志、虚假误导
海南一企业拟被罚100万元

(记者 罗霞 通讯员 夏方禹娃 符毅)海南日报记者11月30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全力推进“禁塑”工作,从严查办涉塑违法案件。近日,海南一企业在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制品过程中,涉嫌构成伪造认证标志、虚假误导等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拟对该企业予以顶格处罚100万元。

最近,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部署开展一次性塑料制品随机抽查。在海南椰海粮油市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有商户使用海南鑫汇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塑料袋上标有“淀粉生物基”字样。执法人员结合塑料袋质感初步判断,这些产品达不到降解标准。

随后,执法人员对海南鑫汇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场地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销售的3款一次性塑料袋均标有“中国环境标志”字样和图标,另有1款塑料袋标有“全降解塑料袋,降解率100%”字样。

经查明,海南鑫汇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制品过程中,未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也未取得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的认证和备案,擅自将“中国环境标志”字样和图标标注在自己生产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上;实际生产用的原料成分为“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属不可降解材料,但却在其塑料产品上标注“淀粉生物基环保袋”,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和虚假误导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拟对海南鑫汇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作出100万元的顶格处罚的决定。此外,另有3家企业因涉嫌生产销售伪造“中国环境标志”的一次性塑料制品被立案调查处理。

据了解,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12月1日开始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继续加大禁塑工作执法力度,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将禁塑工作推进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