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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 《“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发布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有关部署,加快建设现代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面安排“十四五”时期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等,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市场支撑。
《规划》提出,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供需适配、组织高效、畅通便捷、安全绿色、保障有力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农产品优势产区、衔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对接主要消费市场的农产品产地流通网络。到2035年,形成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与现代流通体系相匹配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
《规划》明确,优化农产品产地市场空间布局,构建三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国土空间规划,立足农业产业布局,结合农产品消费区域以及交通运输发展特点,统筹推进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在全国农产品优势产区,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等城市群消费需求,进一步完善以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为龙头、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为节点、田头市场为基础的三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优化不同层级市场的空间分布和功能作用,实现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线下物流与线上营销相结合、产地市场与城镇流通体系相结合。在农产品优势产区,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市场选择,以市场自发形成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为基础,进行重点培育。同时,统筹农产品产地市场布局,统筹考虑产业基础、消费导向、市场潜力及交通设施等因素,按照强调“专业”、突出“优势”的原则,聚焦粮油类、果蔬类、畜产品类、水产品类及特色农产品类中的26个重点品类布局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田头市场不限于26个品类,各地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规划》指出,提升农产品产地市场运营效率,促进集群式发展,加快融入现代供应链体系,主动嵌入国际消费市场。加快三级市场联动发展。支持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与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田头市场增强业务联动,促进农产品产地市场集群式发展。加强跨区域协同发展。鼓励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打破地域界限,建设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田头市场,形成网络化布局、集团化经营。推动产销市场融合发展。鼓励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电子商务、配货配送、连锁门店,引导产地市场和销地市场经销商开展摊位共享、代购代销等合作,推动农产品产地直供与销地直采双向融合。提高农业生产组织效率。发挥农产品产地市场在供应链中的关键作用,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国有农场等主体,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和内外贸联动的现代农业。提升产地流通服务水平。应用供应链理念和技术,改造提升农产品产地市场,培育形成新型供应链服务平台。增强质量安全追溯能力。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引导生产主体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开具使用,推动经销商验证采购。鼓励农产品产地市场建立基于供应链的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逐步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可追溯体系。
为补齐农产品产地市场设施短板,《规划》提出,将提升交易服务水平,全面升级交易设施,丰富市场交易方式;提高仓储物流能力,加快仓储设施建设,完善商品化处理设施,健全产地冷链物流体系。此外,《规划》还在拓展农产品产地市场多种功能、构建农产品产地市场支撑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为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农业农村部将增加建设投入,将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同时,强化金融支持,指导各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产地市场积极提供担保业务。
(曲玥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