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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0-06-05 17:15 阅读:951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 第12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盐、食糖、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7大类食品443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蜂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6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其他化学污染物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天猫自然岛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苏省苏州百泽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江苏省苏州百泽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山东花百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花蜂花粉,菌落总数、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天猫百花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北京绿京福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北京百花蜂业科技发展股份公司委托北京百花蜂蜜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北京百花蜂蜜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张文明干货经营部销售的草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三)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红星分店销售的、来自湖南红星盛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五花肉(猪肉),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湖南省长沙初莲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牧胜飞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家鸡蛋,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奇芬源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鲫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汪志华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七)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友谊南方商城店销售的、来自舜禾农业(上海)有限公司的柳店韭菜(福),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八)上海七宝蔬菜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经营者:王怀兵)销售的、来自上海七宝蔬菜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的小青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上海七宝蔬菜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经营者:熊起运)销售的、来自上海市宝山区江杨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皮皮虾和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淘宝网沈阳崇真枣恋商贸(经营者为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枣恋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宏福山特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双枒子榛蘑,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其他化学污染物超标问题 

  淘宝网大连特产辽渔远洋食品店(经营者为辽宁省大连荣德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辽宁省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辽宁省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1号店小休梦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温州市小休休食品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温州妲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乌梅,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苋菜红、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六、食品添加剂、营养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一)1号店秋和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湖南省长沙秋和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店)销售的、标称辽宁省沈阳市山山伟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卷,日落黄、胭脂红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二)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银座华润万家好来超市销售的、标称沃特福德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代理的优格曼婴幼儿谷物钙奶营养饼干(原产国:意大利),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铁、钠、维生素B1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值的80%,且铁检出值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银座华润万家好来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北京丽家丽婴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一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天津服装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进口的贝爱其味—藜麦水果泥(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原产国:新西兰),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总钠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标示值的80%。北京丽家丽婴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十一便利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2.蜂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