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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从省内适用到跨省份互认

时间:2024-06-25 08:20 阅读:3035

2024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24〕3号),要求加强各地风险评估和地方标准工作的衔接,提出:各地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经过科学论证的前提下,可以等同采纳或认可其他省份相应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鼓励有相似饮食习惯、地域特色、风险管理需求的省份探索联合制定区域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可见,各省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协调与互认是未来的发展方向。食品伙伴网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告,整理出最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布情况,为大家提供参考。

等同采纳或认可外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成功案例

2024年1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2024年第2号公告明确,广西区内的绞股蓝生产企业执行陕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平利绞股蓝》(DBS61/ 0019-2019)。相关公告见图1。

1 2024年第2号公告

   2024年2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其2024年第7号公告中提出,决定广西区内企业执行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干制三七花》(DBS53/ 023-2017)、《干制三七茎叶》(DBS53/ 024-2017)、《三七须根》(DBS53/ 029-2020)。相关公告见图2。

2 2024年第7号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等同采纳或认可外省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发布公告,本省内的食品生产企业,不能自行采用外省份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此外,为稳妥审慎做好外省份相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可相关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广西方面,在2022年颁布了《广西区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证方案》,而安徽则于2024年发布了《外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可论证工作暂行规定》。这两份文件都明确了外省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认可论证范围和流程等,保障了标准的采纳既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又满足地方实际需求。

我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布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0日,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累计发布了731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其中,有259项标准因更新迭代而被废止或即将废止,472项标准处于现行有效状态或即将实施。这472项现行有效和即将实施的标准,主要包括357项产品标准、89项卫生规范以及26项检测与限量标准,具体类别的标准数量如表1所示。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总量差异较大,数量最多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有61项,且我国西部和南部省份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数量普遍较高。在各类标准中,产品标准是各地最普遍制定的一类标准,几乎每个地区都有涉及,表2是基于这357项产品标准,整理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地方涉及的地方特色食品。

小结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跨省份互认标志着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化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本文结合省份标准互认成功案例、我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布数量以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涉及的地方特色食品,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我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发布情况。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跨省份互认使得具有相似饮食习惯、地域特色、与风险管理需求的省份能够共享标准成果,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与区域经济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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