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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临期食品消费提示
临近保质期食品(简称:临期食品),通常指即将到达保质期,且未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目前国内没有明确统一的国家标准来定义临期食品的“临近期”。临期食品因商家打折促销,价格较便宜深受消费者青睐,有的商家甚至开设临期食品专柜或专卖店。为了帮助消费者科学认识和选购使用临期食品,确保食品安全,特做如下提示:
(一)正常情况下临期食品是安全的。
《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是指在食品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预包装食品完全可以销售和消费。这表明临期食品是可以销售和食用的。
(二)销售方应严格管理临期食品。
《反食品浪费法》规定,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加强日常检查,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摆放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换句话说,商家不能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临期食品售卖给消费者,销售临期食品时需及时告知,让消费者在知情中购买。
(三)商家为减损低价促销临期食品。
食品经营者通常会采取打折促销等方式尽快销售临期食品,以减少经济损失,有些商家按规定设置临期食品专柜或专卖店。消费者在知情权和自由选购受到保障的情况下,可同时享受到较低价格的食品。
二、正规渠道选购,理性消费勿贪
(一)细心选购。
消费者购买临期食品时,尽量前往正规的超市或商店,不要选择无证经营店铺或摊点。选购时应检查食品外包装,确保无破损、涨袋、漏气等现象,注意查看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所购临期食品在保质期内。特别注意牛奶、面包等短保食品和酸奶、豆干等易变质食品。如果发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举报此类违法行为。
(二)留意储存。
临期食品需放在标签标注要求的储存条件下存放,常温条件需放在通风干燥处保存,开袋后的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需注意密封保存。若发现需要冷藏或冷冻的临期食品而置于常温下,不要随意购买,如速冻食品、包子、馒头等。需要冷藏或冷冻的临期食品购买后应及时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冻。
(三)合理食用。
消费者要科学理性消费,不要因为折扣和低价大量购买临期食品,以免食品过期、变质造成浪费。购买后应在保质期内尽快食用。食用时若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或发现食品出现霉变、异味等情况,请勿食用。特别是坚果炒货、糕点、食用油等油脂含量较高的食品,若保存条件不当,油脂中的过氧化值和酸价容易超标,食用前可以先闻一下食品是否有变质后的“哈喇味”,来判断此类食品是否变质。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