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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三月三”期间食品安全的消费提示

时间:2024-04-10 09:19 阅读:4136

“三月三”将至,各种节庆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逐渐增多,当下春季气候温湿多变,极易孳生各类病原微生物,为有效提高消费者在选购“三月三”特色食品时的防范意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亭县食安办在此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践行“光盘行动”。消费者在品尝舌尖美味时,请选择清洁卫生、证照齐全的餐饮场所;要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餐,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提倡分餐制;少食或不食生冷食物,杜绝非法食用野生动物。

二、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选购包装完好无损,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食品信息齐全、清晰、有效的预包装食品。如发现漏气、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的不宜购买。

三、对糯米饭、三色饭、熟食等特色食品及肉制品,在选购和食用上,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沉淀、浑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应避免购买和停止食用。随着天气持续变热,食物极易引起变质,应注意食品存放的温度和条件,并尽快食用,不要到露天经营或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等摊点购买此类食品。要注意保存购物凭证以便追溯调查。

四、在外出活动时,切勿采集、购买不认识或未食用过的野果、野菜、野蘑菇和野蜂蜜等,以免误食中毒。制作染色糯米饭、糍粑等食品时,切勿使用未能确切识别或在可能污染区域采摘的植物。一旦误食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五、在节日期间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及时向商家索取票据并妥善保管,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